首页 > 法院公告

关于罪犯罗丹雪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

2023-11-17 15:17:01

 

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

 

2023)云0627刑更24号

 

罪犯罗丹雪,女,1999年11月26日出生于云南省镇雄县,身份号码532128199911263142,彝族,小学文化,住镇雄县林口乡娃飞村民委员会青杠村民小组22号。2022年2月21日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、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取保候审,同年7月2日被刑事拘留,同日被取保候审。2023年4月20日因犯贩卖毒品罪、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。现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22年8月15日被刑事拘留,同日被取保候审,2023年5月16日被镇雄县公安局继续取保候审。

本院于2023年7月7日作出(2023)云0627刑初599号刑事判决书,以被告人罗丹雪犯开设赌场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,加上原判刑罚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,总和刑期为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4000元。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4000元2023年7月26日,被告人罗丹雪以其患有肾衰竭尿毒症为由,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经查,罪犯罗丹雪经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处组织诊断,并经云南昭通恒达司法鉴定所鉴定,罗丹雪患有慢性肾脏病5期(尿毒症期、血液透析状态)、肾性高血压、继发性甲状旁腺亢等,属于保外就医的严重疾病范围,可对其暂予监外执行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(一)项、第五款之规定,决定对罪犯罗丹雪暂予监外执行。执行刑期自2023年11月15日起至2024年11月10日止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