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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罪犯胡德芳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

2025-01-14 16:13:00

 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

 

 

 

罪犯胡德芳男,1967 年 5 月 10 日出生,身份证号码 532128196705103734,汉族,小学文化,户籍所在地云南省镇雄县,住镇雄县赤水源镇布丈村民委员会街上组 51 号。曾因犯盗窃罪被镇雄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2015 年 8月3日刑满释放;2018 年 11 月 16 日因犯盗窃罪被镇雄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 5000 元,2020 年 11 月 3 日刑满释放。现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,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被刑事拘留,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被执行逮捕,镇雄县公安局于 2024 年 9 月 15 日对其取保候审,镇雄县人民检察院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对其取保候审,本院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继续对其取保候审。

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检察院以镇检刑诉〔202477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胡德芳犯强奸罪,向本院提起公诉20241223院做出(2024)云0627刑初898号刑事判决书,被告人胡德芳开设赌场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。胡德芳以其患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。

申请事项,本院于2025113日立案受理,现依法进行公示。如有异议者,可在日内向本院提出。

 

  话:0870-3123474

   阮锋 

特此公示!

 

 

  镇雄县人民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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